平巷人车作为人员运输交通工具,对于安全要求极高,不光是机车本身的安全要严格把关,对于轨道和巷道一样要严格要求,方能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平巷人车对轨道的要求
1、从巷道道碴面起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米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米;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5米。
2、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米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米。
3、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米。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第一条的要求。
4、轨道铺设质量应达到《煤矿窄轨铁路质量标准》中的“优良品”等级。接头及轨道压板应满足人车的使用要求,接头形式见附图一,钢轨与枕木的连接见附图二(图3)。
5、轨头宽度磨损H≥3毫米时必须换新轨。
6、轨道接头应焊接,或采用特制道夹板,此道夹板装好后应比轨头宽度小1-2毫米。两条轨道的接头应错开连接。
7、沿轨道中心线安装的地滚,最高不得超过轨面40毫米,地滚端面到轨头内侧距离不得小于165毫米,安装导轮的底座距轨头内侧不得小于80毫米,且低于轨面10毫米以下。
8、全长人车运输线路内应安装照明灯。
9、人车抱轨器发生作用的全过程,压轨螺栓、螺母不得影响抱轨器动作。九、跑车防护装置不得影响人车抱轨器在该处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