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巷人车运输安全知识
1.轨道铺设质量和运输巷道两侧的安全间隙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并经常检查和及时处理运输线路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2.架空线的架设高度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m;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3.人员在运输巷道中行走要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携带较长的金属物件要防止触及架空线;严禁在车辆运行中扒车、跳车。
4.用电机车运送人员时,乘人车的各项安全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人员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②乘车人员身体及所携带的工具、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③严禁携带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的人车乘坐平巷人车;
④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⑤严禁超员乘坐,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箱之间搭乘;
⑥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⑦人员必须从人行道一侧上下车,不准从两车之间横行窜过。
5.完善电机车运输系统的信、集.闭系统和通讯、调度管理工作,完善运输系统的安全设施。
6.电机车司机操作安全防范措施: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开车前必须检查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以及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时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7.跟车工操作安全防范措施:
跟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摘挂车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站在轨道中间摘挂车;发车前挂好红尾灯;平巷人行车掉道时要及时发出警号。
8.车辆掉道复轨安全防范措施:
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掉道现场巷道及所有设备、设施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特别是检查掉道车辆稳定性是否可靠,严格执行“先稳车、后处理”的作业制度;必须在掉道区域前后40米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要使用专用复轨器具复轨;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超高、超长、超宽的车辆或重心高、重心偏有倾倒危险的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和防止装载物品滑脱措施后方可复轨,车辆两侧严禁站人;采用人力杠杆复轨时,杠杆必须牢固定位,严防杠杆转动或滑脱,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撬起车轮垫木料时,垫料人不得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在两车之间及没有采取防歪措施的车辆一侧。
9.人力推车安全防范措施
(1)推车前必须通知运输调度站,调度员同意后,方可人力推车。
(2)人员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发出信号;
(3)严禁放飞车;同方向推车时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10.其它安全防范措施:
运送“三超”车辆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措施;装封车规范牢固;按警冲标位置停放车辆;特殊车辆在主要运输大巷停放时必须有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