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维修的技术要求
一、轮对
车轮不得有裂纹,踏面光洁,转动灵活。
车轮踏面的几何尺寸应符合GB4695-84的规定,踏面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的45%,轮缘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的35%。
同一轮对两轮踏面直径差不得超过2mm。
轴承
单列向心球轴承磨损,其径向间隙不得超过0.5mm。
同一轮对新旧轴承不得混合使用。大修矿车不得使用旧轴承。
轴承的配合
车轴与轴承内径采用m6级公差配合。当轴承为G级精度时,其配合过盈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车轮与轴承外径采用N6级公差配合。当轴承为G级精度时,其配合过盈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车轮内孔的表面粗糙度Ra≤1.6μm。
车轴装配后,同侧车轮的摆动量不得超过2mm(量轮缘)。
表1矿车轴与轴承内径的配合 /mm
轴承内径 | 配合过盈量 |
15~50 50~80 | 0.009~0.037 0.011~0.045 |
表2 矿车轮与轴承外径的配合/mm
轴承外径 | 配合过盈量 |
80~120 120~150 150~180 | 0.001~0.038 0.002~0.045 0.005~0.045 |
车轴轴颈磨损不得采用滚花或镶套修理。车轴最大弯曲不得超过1mm。
轮对的轮距应符合本规范新更换轮对,轮距应小于轨距6mm,其允许偏差为 mm。轮背距测量三处之差均不得超过1mm。
轮对固定在车架上,挡箍与轴座的间隙不得大于5mm。轴距允差不得超过2mm。两轴应垂直于车架纵向中心线。
矿车放在水平轨道上检查,四个车轮中有一个不接触的最大间隙不得超过1mm。
车轮轴承润滑良好,油脂符合要求。
二、连接装置
连接装置的孔不得有变形,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5,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
碰头各部完整齐全,不得有裂纹。弹性碰头的活动范围为10-30mm,弹簧不得有断裂。
三、车箱与底梁
底梁不得有裂纹、开焊,碰头铆钉不得有松动。其它各部铆钉松动不得超过总数的5%。各连接螺栓应加弹簧垫圈。
车箱上口两对角线长度差不得大于35mm。车箱各面凸凹深度不得大于50mm,不得有裂纹和破损。
车箱纵向中心线与底梁中心线(在车箱两端测量)的偏差不得大于8mm。
四、试验
大修后的矿车应进行试验,其运行阻力系数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
表3 矿车运行阻力系数
矿车载重/t | 单台空车运行阻力系数(滚动轴承) |
1 1.5 2 3 | 0.0095 0.0090 0.0085 0.0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