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安全操作与运行
1、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A、电机车必须有完整的安全装置,铃、灯、防护罩、制动闸、联接器和漏电、电路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得运行。
B、开车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C、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信号、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开车,电机车运行时,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D、严禁开快车。遇弯道、出硐、施工地点或前方有人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E、电机车运行途中掉道,应立即发出信号,处理人员必须选择安全位置及联系信号,并统一指挥进行处理。
F、电机车必须额定牵引、运输不得超载、超宽、超长。
G、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爆破物品运输规定。
H、机车运送人员必须在开车前,认真仔细检查连接器、制动器及部件的完好,车内严禁易爆、易燃及货物混装,严禁中途扒车。
I、电瓶车两头严禁站人,以防挤(撞)伤。
J、卸渣时,停车场,调头处应设有挡车防护设施,以防掉道。
K、经常检查,保持机车清洁,做好文明开车,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停车在安全线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标志。
2、电机车的安全运行
A、合理确定牵引的矿车数。
电机车牵引的矿车数要严格保证电机车重载启动牵引不打滑,重载下坡时制动距离满足要求,牵引电动机温升不超过允许温度这三个条件来确定。不得随意增加车数。
B、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C、机车的闸、灯、警玲(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确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D、行车信号指令是对机车运行方向、路线、开车停车的严格规定,是用来规定司机的操作行为,规范整个运输系统行车的制度化和次序化,从而实现安全运输。《规程》规定: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就是要求当司机接到开车信号指令以后,必须发出笛(铃)警示信号,以提醒列车前方的行人和列车周围人员,提醒乘车人员,从而保证列车在起动时,行人、乘车人员和行车的安全。
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E、由于矿井井下轨道交错频繁,巷道弯道又多,再加上轨道上运行的列车制动比较困难,容易发生相向行驶的列车之间的撞车事故。为避免这类事情发生,采用机车运输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不得超过20m。另外,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锁信号,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锁系统。
3、载送人员的安全管理
A、长度超过1.5hn的主要运输平巷,上下班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严禁使用固定车
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等运送人员。
B、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规定进行: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列车行驶
速度不得超过4毗。在人员上下车的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以防止其他车辆挤撞乘车人员。
C、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严禁超员乘坐。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D、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
动器把手的位置上。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一次空车。
4、井下充电室管理
A、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以后进行。
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B、充电室必须有单独的风流通风,回风风流可以引入采区回风道中。在只给5t以下电机车的一组电池充电时,可以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室内风流及局部积聚处,空气中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井下充电室必须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可以采用扩散通风。
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个别充电室可设在回风风流中,但沼气浓度不得超过0.5%,并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C、充电室内必须设置水源,以备经常冲洗蓄电池组用,如无水源,必须设置临时储水池。充电室内应有电压表、温度计、密度计。
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坚固,在配制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
室内必须有5%浓度的碳酸钠溶液,以备电解液烫伤时清洗。
充电室充电时的直流电源输出功率,电压应大于蓄电池组串联电压的15倍,电流大于5h放电容量的放电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