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矿井中使用电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
④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4)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5)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采用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②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③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
④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
⑤必须配置适宜的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