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矿运输大巷轨道检修工程安全顺利完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连队和电机车司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轨道检修期间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 机电、运输队每班必须定期检修电机车和矿车的各种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运输大巷轨道的质量,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2、 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以及机车是否有慢速档位,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能使用该电机车。
3、 水沟返砌施工地段前后50米处必须悬挂有“前面施工,机车慢行”的警示牌,施工队所用的材料堆放不得防碍电机车的安全运行。
4、 当电机车进入施工地段前50米处时,电机车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铃与施工人员联系是否可以通过。
5、 电机车运行时,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即:矿灯从下至上晃动为机车向后行驶信号,矿灯从上至下晃动为机车向前行驶信号,矿灯左右乱晃动为机车紧急停车信号)。非特殊情况,任何人都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6、 运输队每班必须有跟车人员进行矿车调配,机车行驶时必须有照明和红灯,每次运送矿车数量不得超过10台,否则按每次100元罚款处理。
7、 机车行驶近巷道口、硐室口、风门、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时,以及前面有行人、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慢行驶,并发出警号。
8、 电机车运行时,所有矿车及材料车必须与机车可靠连接,运送的所装材料都不得超宽或超高,否则按每次100元罚款处理。
9、 矿车掉道时,跟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所掉矿车必须用人力抬上道,严禁用电机车拖上道,否则按每次100元罚款处理。
10、 未尽事宜,严格按《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