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定:
1.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采场安全行车规定。《驾驶证》随身携带,严禁将车辆交给非矿车司机驾驶。
1.2驾驶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操作终端等做妨碍行车安全的动作。
1.3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1.4 不准驾驶安全警示设施不全、机件失灵的车辆。制动器、转向器、灯光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1.5矿车严禁带人(教练司机、试车除外),试车和教练新司机必须前后挂牌。实习司机必须由正式司机在驾驶室指导下操作。
1.6在各种障碍物下起斗时必须与其保持三米以上的距离,起斗后必须穿好安全销。
1.7用矿车拉运其它物件,必需时采取可靠措施。
1.8 严禁碾轧电缆,按爆破人员指令避炮。
1.9发动机过热时,必须等待降温后,戴好手套再开水箱盖,脸部不准正对加水口。
1.10 拖拉刹车失灵的车辆时,必须用安全可靠的专用器具进行可靠连接,采用前拉、后拽两车的保护措施。拉拽的矿车安全装置必须完好,各车都要由正式司机驾驶,有专人指挥,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1.11 上下车时抓牢、踩稳,严禁从走台或梯子上跳下。雨雪天及时清除梯子、走台上的淤泥、积雪。
2行驶规定:
2.1上车、起步前,认真观察周围环境无隐患,确认制动可靠后鸣笛起步。
2.2行驶时要关紧车门,按顺序行驶,不准超车。严禁空挡或熄火滑行。
2.3在主干线行驶时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在支干线或离开作业现场,时速不准超过15公里,进出装卸场地、保养场地、油库等,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
2.4弯道行驶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用转向灯示意、鸣笛、靠右行,让直行车先行。
2.5正常行驶,前后车距40米;遇雨、雪、雾天气时,应保持50米以上,并开小灯和雾灯警示;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停止作业。
2.6会车时,减速靠右行驶;在有障碍和狭窄路段时,空车让重车先行,前方有障碍时,让对方车先行。严禁在不具备会车条件的路段会车。
2.7在雨雪、泥泞的道路上要减速慢行,禁止急打方向、急刹车、拖拉车辆。
2.8夜间会车时,距对面车150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雾天用雾灯会车)。
2.9倒车前观察确认周围环境和停车地点,确认安全后鸣笛倒车。
2.10 严禁在坡道、弯道、交叉路口调头、严禁重车在坡道调头。严禁在危险部位停车或检查车辆。
3装车规定:
3.1倒车距电铲尾部:10m?及以上不得小于5米。
3.2装车时要锁定制动,不准熄火,不准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准离开驾驶室。
3.3等待装车时,距其它车辆不得小于10米;夜间要有灯光示意。
3.4在推土机推铲根时,车辆要距离铲位30米以外停车等候;严禁调头等候装车。
4卸车规定:
4.1 严格遵守无指挥不倒,无土档不倒,夜间无照明不倒,指挥信号不清不倒车的规定。严格按指挥顺序倒车,绿色信号为缓慢倒车,红色信号为停车。
4.2进入料台、土场时,确认土档达标、土场翻卸地点无裂纹、无负坡,按顺序行驶、翻卸。等候翻卸时,与其它车辆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
4.3在土场作业时,按“翻卸区域”牌指定位置翻卸;有专人指挥时,按指挥信号作业。
4.4倒车时,要垂直于土档,不准撞压土档,不准与土档平行翻卸。
4.5修筑道路翻卸磁尾等物料时,严禁逆坡翻卸(车头应冲下坡)。
4.6在料台、土线距离推土机20米内不准混合作业(包括其他场所)。
5修车规定:
5.1严禁在坡道、弯道等部位停车检查、维护、换班。正常停车清扫、检查、维护时必须掩好前后轮。车上配备的铁鞋两个,并配有起斗销。
5.2采场内故障停车时,应选择平整安全地带,在车前后10米处设安全警示牌。雨、雪、雾天视线不明和夜间,应用灯光警示。
5.3车辆故障处理时,严格执行交换牌制。需要动车配合时,听从修理人员现场安全负责人的指挥。
5.4 起斗时检查确认车斗内是否残留岩石,车斗子后沿不准有人,起升后穿好安全销,严禁在高压线下起斗。
5.5调试电器试车时,与电工联系确认好,时速不得超过15-20公里。
5.6 装卸电瓶或加注电瓶水时,脸部不准正对电瓶,防止电瓶水外溢或溅出烧伤眼睛或皮肤。
5.7 进入厂房要听从指挥,停车后锁定制动、熄灭发动机、前后轮打好掩后方可离开。
5.8更换轮胎时,严禁检查、维护车辆。司机远离充气轮胎至少20米。
5.9 氮气缸充气时,司机不要围观,应远离20M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