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班发车前,应当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车门 (防护链)和车闸等.
(二)严禁同时运送易燃易爆或者腐蚀性的物品,或者附挂 物料车.
(三)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4m / s .
(四)人员上下车地点应当有照明,架空线必须设置分段开 关或者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 电源.
(五)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置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 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
(六)应当设跟车工,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 信号.
(七)两车在车场会车时,驶入车辆应当停止运行,让驶出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