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司机正规操作及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电机车司机操作顺序:
悬挂红尾灯→进入驾驶室→接通开关、鸣笛→松开车闸、启动运行→调整车速→减速→停车。
1、 悬挂红尾灯
接到发车信号后,将红尾灯挂在最后一节车的尾部。
2、 进入驾驶室
进入驾驶室后挂上防护链。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
3、 接通开关、鸣笛
按顺序接通自动开关等有关电路,鸣喇叭示警。
4 、松开车闸、启动运行
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脉冲调速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60度,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环,然后重新撒沙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启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
5 、调整车速
运行过程中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两机车或两列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6 、减 速
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反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依然较快,辅助撒砂制动。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7、 停车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车。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二)电机车司机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2、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3、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4、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5、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必须使用复轨器材。
6、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拉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7、列车占线停留,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8、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9、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速通过。
10、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11、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12、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13、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使用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14、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15、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