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是我矿主要运输工具之一,它承担着原煤生产的重大责任,为使矿车有效运行,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需要,确保不影响各个环节的正常工作,提高矿车的周转和使用率,达到节支降耗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新进矿车、配件、矿车报废的鉴定工作由机电科牵头,参加单位有:机电科、调度室、供应科、机修厂、企管科、纪委组成。
二、机电科负责矿车增减数量的计划工作,根据报废和使用情况及时补充。负责矿车的完好检查,矿车完好责任单位为机修厂,矿车完好率不能低于85%,否则对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因使用矿车不负责任,造成矿车损坏或报废的责任单位由机电科开据罚款单,报劳资科执行。矿车在正常运行中丢失,责任单位应及时清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三、调度室对矿车负调度管理权(任何单位不经批准不得私自调配、库存和积压等)。应定期检查矿车运行状况,发现矿车丢失,应及时组织追查。严格考核平地面的重车、空车挂车数,负责对矿车事故、配件缺损、车况鉴定的现场追查工作,特别是变形矿车、掉道等应当班追查,如因责任划分不清,矿车调配不合理等影响生产给予100元罚款。
四、机修厂对矿车负有保养、维修、维护责任,原则上
每月应对运行矿车维护一遍。每车缺件、缺油以及变形车辆按每趟18车计算,不得高于7﹪。必须做到焊接连车销、更换油盒盖及加油不离轨,进厂检修车辆不过夜,严格执行两个运输队库存备用轮对20套,特殊情况请示机电科,交旧领新。矿车完好率按规定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罚款100元。定期上报配件(包括焊条、润滑油)使用情况及下月计划,每月末负责将缺损件结果汇总,报机电科。违犯规定每次罚款50元,通报矿车掉轮一次罚款100元。
五、矿车停放运输线责任区范围划分:东山搬道房以南至南山、电厂、洗煤厂,以北至矸石山、燃料车间、锅炉房、供应仓库、设备库归装运队。运输队管理:东山搬道房以北至五井口、井下所有区域运输队管理,五井口修车道,机修厂院内归机修厂管理,在此区域间的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追究。运输线上待修车辆无经责任划分进入厂内,一切损失有机修厂负责。
六、为规范矿车运行,矿在平地运输线特设两个检查站,一在洗煤厂南搬道房,每趟至南山、电厂、洗煤厂车辆,由运销公司并指定专人负责;二在五井口调度站,每趟至矸石山、燃料车间、锅炉房、供应仓库、设备库由调度室指定专人负责。重、空车到此停车办理矿车拉运数量互签手续,必须签写挂出、拉回及存车原因(表格每班报调度室)。矿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数字与实物不符、不登记
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
七、赔偿范围划分:进厂修理的矿车,缺、损件、变形费用,装运队、运输队各承担40﹪、机修厂承担20﹪。因事故造成整车报废,每车定价为5000元,按责任划分进行处理。属配件质量问题,供应科承担50﹪,其它损耗归矿承担,赔偿金额统一按材料原值计算。捡拾到配件可冲抵承担金额(机修厂除外)。
八、所有使用矿车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不得违犯,如违犯造成损失,以及职能部门的失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此规定包括:平板车、花车、行人车,长期压车达5天以上加倍处罚。
九、任何人捡到合格配件应及时上交区队,由区队统一交到机修厂,并由机电科验收后开据收到条,报企管科,经核实后,可给予材料原值的三分之一奖励,如发现属盗窃行为者,视情节通报保卫科将给予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