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跟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准脱离工作现场。
第3条:交接班应做下列工作:
1、交接上班运行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2、交接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3、交接运行线路、道岔、信号、路灯、路标等情况。
第4条:斜井人车跟车工负责做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和试验工作。
二、运行前检查
第5条:斜井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应灵活好使,一切检查合格后才能运行。
2、检查、试验专用人车信号发射机,确保发送信号准确。
3、检查乘车秩序,乘车人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必须挂好。
4、检查乘车人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炸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带入车内。
三、运行操作
第6条: 斜井人车跟车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1、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确无引起掉道危险时,方可运行。
2、跟车工要熟悉信号,必须随身携带专用人车发送信号装置,发送信号时必须准确。
3、跟车工必须坐在人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节车的第一个座位上,行车时注意瞭望,随时做好正常停车和紧急手动落闸停车的准备。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跟车工必须果断地搬动手闸停车:
(1)线路或巷道有障碍物,或有其它危险情况时,已发出停车信号绞车没有停车或来不及通知绞车司机时。
(2)绞车失控,人车下行速度超过了正常速度时(既带绳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