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乘坐人车管理制度
1、未经检身或检身不合要求的入井人员严禁下井,对携带超长、超宽、超重、点火物品(有安全措施者除外)、危险化学品和火工产品的入井人员,严禁乘坐人车。入井人员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严禁人货混装。
2、人员上车时,必须排队,不得拥挤插队,下车时等待车停稳,先下后上,不得抢上抢下。
3、守门工要清点人数上车,每车不能超过12人,严禁超载。
4、乘车人员上车后要挂好保险链,头、手不得伸出车外。
5、乘车人员坐稳后,人车司机方可发开车信号。信号工在听清信号后,方可发开车信号。
6、乘车人员在乘车时,严禁在人车上嘻戏,严禁将矿灯、自救器取下,脱掉矿帽、胶鞋。
7、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严格按规范乘坐井下人车。
1、严禁超员乘坐人车。
2、严禁乘坐人车不关门、不挂防护链。
3、严禁乘车不听指挥,抢上抢下
4、严禁在两节车厢之间搭乘,严禁在机车头与司机挤坐在一起。
5、严禁在人车行进时扒上跳下。
6、严禁乘坐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和材料车等人车以外的车辆。
7、严禁开车时不顾一切拣拾掉落在车外的东西。
8、严禁乘车时在车内站立、躺卧、睡觉。
9、严禁乘车时将身体或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出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