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车的容积确实可以根据年运输量来确定,以确保运输效率和安全性。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矿车的容积范围如下:
- 年运输量在30万t以下的矿井采用容积为0.6~1.2m³的固定式矿车。
- 年运输量在30~60万t的矿井则采用容积为1.2~2.0m³的固定式矿车。
- 年运输量超过60万t的矿井,则采用容积为2.0~10m³的固定式矿车。
对于矿车的需求数量,通常会采用一种经验方法进行概算:
1. 首先,根据矿井的设计日产量来确定所需矿车的初步数量,通常是设计日产量的40%。
2. 然后,再加上10%作为修理车数,以备不时之需。
至于材料车的数量,则是基于矿井一昼夜消耗的材料数量来确定的,这需要具体了解矿井在日常运营中消耗材料的类型和量。
平板车的数量一般按照矿车总数的1%进行计算,以满足装载不同尺寸物料的需求。这样的分配考虑了各种因素,旨在优化矿井的运输系统效率和资源利用。
总体而言,确定矿车配置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矿井的生产能力、运输需求、维护策略以及对不同物资的装载要求,以实现安全、高效和经济的运营。